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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06-10-17       点击次数: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3326日在韶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广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200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律监督,狠抓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建设,为维护我市的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坚持“从重从快”的工作方针和“两个基本”的原则,以及适时介入制度,坚持在“细”字上打基础,在“严”字上下功夫,在“慎”字上作文章,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和刑事诉讼中间环节优势,不断加强批捕、起诉工作,不枉不纵,快捕快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确保了案件质量,确保了法律的正确实施,确保了案件不在检察环节上贻误战机。据统计,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10371637人,提起公诉9251467。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充分显示了“严打”的声威。

为促进侦查质量的提高和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推行引导侦查取证的新工作机制。如曲江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沈家有等16人贩毒案,由于该案涉案毒品数额巨大,案情特别复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适时介入,通过列明补充侦查提纲等形式,从批捕、起诉的角度向公安机关提出侦查取证方向,引导侦查,为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使其成为铁案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按照检察机关的任务和职责范围,把“严打”与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取得了良好的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文明接访工作,认真负责地接待和处理公民的来信来访和举报控告。及时调处矛盾纠纷,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协助党委、政府依法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对来信来访及署名举报材料,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申诉、控告材料416件,依法审查处理416件。

二、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积极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组织,集中、统一反贪力量,查办了一批有影响、震动大的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大案要案,有力地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7887人。其中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权、渎职等犯罪案件1217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大要案件58件,占该类案件立案总数的83.58%。侦查终结5758人,其中移送起诉3737人,不起诉89人,撤销案件1212人。影响较大的案件有:原乐昌市烟草公司经理文有才涉嫌受贿51万元、玩忽职守造成国家1000万元的重大损失、挪用公款35万元案,原曲江县地方税务局干部王纪娇贪污60万元案等。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

与此同时,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行贿数额巨大、向多人多次行贿、造成严重后果的行贿人。全年共立案侦查行贿犯罪案件88人。积极开展追逃工作,在公安机关协助下,共抓获携款潜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7人。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法律的统一公正实施

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错捕错诉、漏捕漏诉、量刑畸轻畸重、违法裁判、超期羁押、非法减刑、假释等现象。依法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8件(公安机关已接受监督立案2024人),依法提出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99人(公安机关已追捕犯罪嫌疑人26人),决定不批准逮捕74126人。决定不起诉6111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4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4件,发出纠正错误的检察建议5件;坚持维护和支持法院正确的裁判,依法教育当事人息诉服判,积极疏导化解矛盾。坚持“有错必纠,依法赔偿”的原则,立案审查申诉案件6件。对看守所和监管改造场所中的违法、违规监管活动、严重超期羁押以及不当减刑、假释等现象提出纠正意见193次,审查起诉被监管人员重新犯罪案件66人。通过上述监督工作,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四、不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不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建立了在党委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教育、健全管理、强化监督,专项预防与系统预防、检察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有韶关山区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了市、县、乡镇三级预防职务犯罪领导机制和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络。至去年11月份止,全市共建立社会化预防工作领导小组736个,参加预防工作的人员有4630多人。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派员到各行业、单位开展法制讲座108场;制作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光碟,并组织全市干部群众收看100多场;向有关单位提出完善管理、健全机制的检察建议148件;刊出108个预防宣传专栏,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周活动;通过电视台、韶关日报等新闻媒体,面向全市发布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分别与金融、海关、税务、公路、建设、教育和财政等24个重点行业、单位签订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协议;通过在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悬挂《廉政警示牌》、参与工程评标活动、对违反廉政规定的施工承包人实行“黑名单”制度、跟踪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监理等形式和手段,着实开展对重大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的同步预防,坚决防止“腐败工程”和“豆腐渣工程”;举办维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专题报告会,既增强了民营企业的维权意识,也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了高检院和省院的充分肯定。

五、积极推行检察改革,更好地全面履行检察职责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部署,全面推行检务公开,普遍实行了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初步建立了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指挥和侦查协作机制。积极推行引导侦查部门侦查取证的新工作机制,提高了诉讼效率和办案质量。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一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坚持凡进必考,提高准入条件,确保进人素质。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特约检察员的知识资源优势,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专业性强的案件,邀请专家论证,提高了办案质量,促进了检察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六、认真贯彻从严治检方针,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1、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全市检察机关在狠抓班子建设和党组建设的同时,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公正执法、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记职业责任和“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道德。同时,认真抓好干警的业务学习和续职培训工作,把教育培训工作摆在战略位置,积极组织、支持和鼓励干警参加各类文化知识的学习和业务技能的培训。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组织干警参加续职培训61人次、参加专科升本科、本科升硕士研究生考试142人次。经过努力,全市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2、坚持从严治检,严格管理队伍。坚持从严治检的方针,严格执行高检院《廉洁从检十项纪律》和有关纪律规定,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办案第一线,针对容易发生违法违纪和事故的十个部位和环节,进行定期检查,认真做好八小时以外检察干警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深入开展执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纪律得到了加强,作风有了改进,没有发现违法违纪现象。

3、继续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的要求和标准,继续积极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全面开展创建“文明检察院”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二是办公、办案条件和装备建设逐步得到改善,检察经费保障程度逐年提高。这对提高检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意见,依法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和反映的具体案件。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坚持向党委请示报告,保证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公正执法、艰苦奋斗、开拓进取,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受到市级以上检察机关表彰的先进集体45个,先进个人75人。全国模范检察干部、武江区人民检察院于桦同志当选为省第九届党代会代表,出席了省第九次党代会会议,其先进事迹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编入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先进事迹汇编——《人民满意是永恒的追求》一书。

一年来的成绩,是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常委会、各位人大代表加强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政协委员和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检察干警努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向全市各级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各地的工作发展及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不平衡;监督工作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全市检察机关的交通、通讯、装备和办案经费等基本保障方面还存在很大困难,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还比较低。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调查研究,努力工作,不断加以克服和解决。

各位代表:

党的十六大对新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新世纪的检察工作将任重而道远。根据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第十一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和第十五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的工作部署,2003年我市检察工作总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韶关市三大战略重点,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与时俱进,奋发图强,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继续探索创新,继续推进检察改革,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促进韶关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检察工作,开拓创新,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全市检察机关要再次兴起一个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不断增强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检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中。“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全市检察机关要找准位置,明确方向,把如何保护、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着眼点,一切工作都要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与时俱进,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作风,用市场经济的新执法观念去衡量社会生活中公民、法人的行为,去判断各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去看待改革中出现的新生事物,防止把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行为当作违法犯罪查处。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中出现失误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执行政策中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全力维护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和其它非公有制经济,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真正做到打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挽救失足者,保护无辜者,追究诬告者。

二、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履行职责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和政治责任感,继续突出打击重点,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严惩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巩固和深化“严打”整治成果。积极参加各种专项斗争、专项治理和集中行动,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努力把影响稳定的苗头和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坚决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坚持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国有企业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案件。认真贯彻十六大关于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要求,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和蔓延。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依法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违法插手经济纠纷、不该立案而立案,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超期羁押,任意改变强制措施等问题。运用好抗诉和检察建议两种监督手段,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重点加强对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因行政干预或地方保护造成错判、审判人员贪赃枉法、裁判显失公平的案件的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从严治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组建设,加强检察机关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内部反腐败工作和业务技能培训,认真实施修改后的检察官法,落实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和统一考试录用制度,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检察干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如山的具有坚强战斗力的专业化检察队伍。认真落实《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发展纲要》,努力把基层检察院建设成为法律监督充分、整体素质优良、管理机制科学、检务保障有力、社会形象良好的法律监督机关。

四、继续深化检察改革,不断探索前进

根据十六大提出的“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公正、高效、廉洁为目标,从检察工作的实际出发,总结经验,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推动检察改革向深层次发展。今年是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年,要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规范促效率、促质量、促廉政。

五、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

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完善联系人大代表的工作机制,认真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主动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批评,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检察机关肩负着庄严而神圣的使命,全市检察机关将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求真务实,奋发进取,为我市跟上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步伐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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