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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07-3-5 15:01:49       点击次数: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7125在韶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 剑

 

各位代表:

我代表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韶关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创新思路,各项检察工作有新的进展
  
(一)“严打”和“维稳”工作成效显著

进一步加强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惩治。全市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打击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2004年以来,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36905777人,提起公诉32075044人,起诉上述严重刑事犯罪案件25003980人。其中2006年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11641850人,提起公诉10861754人,起诉上述严重刑事犯罪案件8421346人。

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韶关市检察机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维护我市农村社会稳定。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禁赌、妇女儿童维权等专项整治活动,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7件。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和轻微犯罪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少捕、慎捕,做好教育挽救工作,推动“平安韶关”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信访突出问题的处理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检涉法上访专项活动,推行首办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采取联合接访、带案下访、派员下访等措施,做好息诉罢访工作。2004年以来,受理控告、申诉案件、接待群众来访3131件(次)。妥善处理了一批上访多年、久诉不息的案件。2006年受理控告、申诉案件、接待群众来访1208件(次)。复查纠正一起错判强奸案,得到省检察院的表彰。信访工作经验材料先后被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成绩突出

突出重点,兼顾全面,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坚持把查办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等犯罪案件作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查办了一批贪污贿赂大要案。2004年以来,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167209人,移送起诉134162人,其中2006年立案侦查5372人,起诉3650人。立案查处大案115件,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5人。查办了原浈江区人民法院院长伍某某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原武江分局、浈江分局、北江分局曹某某、何某某、温某某等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等大要案。同时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2006年立案侦查了国有企业、医疗卫生系统、农村基层等商业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515人。查办了原韶钢集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某(正处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加大追逃、追赃力度,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738万元。

查办了一批严重危害国家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渎职犯罪案件。2004年以来,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3946人,其中20061314人。查办了曲江国税局李某某、曾某某、卓某某等人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税收重大损失案。

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有新拓展。一是重点行业预防职务犯罪效果好。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对政府采购中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药品采购中心等“四大中心”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同步预防和跟踪监督。2004年以来,开展个案预防67项、系统预防59项、专项预防97项,参加国土、水利等系统公开招投标监督134次,为国家节省建设资金4.3亿元。如通过对韶关发电厂11号机组建设工程项目展开预防监督工作,确保了该工程项目创“双优”(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为国家节省资金1.3亿元。二是预防模式有创新。根据我市职务犯罪的特点创建了“预测预警”预防模式,得到省检察院的推广。将办案、预防有机结合起来,达到查办一案,纠正一行,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诉讼监督态势良好

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力度增大加强与公安、监管部门等单位的外部联系,强化本院各部门的内部协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拓宽立案监督的渠道。2004年以来,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15件,侦查机关立案81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的,追加逮捕141人,追捕到案35人;对不应当逮捕的,决定不批准逮捕579人;对应当起诉而没有起诉的,追加起诉110人;对不应当起诉的,决定不起诉328人。

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不断强化。坚持“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抗诉原则,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234人,已成功改判67人。如武某、杨某贪污一案,某区法院一审判决无罪,我院在审查后认为法院的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支持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做出改判,二被告从无罪改判为有罪。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上新台阶。2004年以来,受理案件585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69件,提请市院抗诉13件。其中 2006年受理案件130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4件,提请市院抗诉6件。进一步加强了与法院的交流沟通,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和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有较大提高。如在办理退休女工陈佩华等212人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抗诉案中,我们积极促成调解,化解矛盾,使劳资双方争议六年多的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防止了一起重大群体性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得到省检察院张学军检察长的充分肯定。退休女工代表陈佩华等人先后给省、市检察院送来锦旗,《检察日报》对该案例进行了专题报道。2005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综合考评居全省第一位,其工作经验材料被省检察院及市人大所采用,实现了山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刑罚执行活动监督措施有力2002年以来监狱、看守所办理的29683件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进行逐人逐案清理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查处监狱干警职务犯罪16人,促进了监管机关廉政建设。办理被监管人又犯罪案件24件,维护了监管改造秩序。不断创新和完善纠防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全市继续保持了零超期羁押的良好局面,受到省检察院的通报表彰。

二、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活动,促进检察机关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规范执法,坚持有错必纠根据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深入查找自身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如对2005年之前自行侦查案件中未处理的扣押、冻结款物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清理了2001年以来自行侦查案件撤案、不诉、法院判无罪三类案件的扣押、冻结款物,并依法妥善处理。

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自身监督。通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机关管理、办案流程、执法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加强自身监督制约。制定了《一案四卡监督方法实施细则》(即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办案流程卡),对自行侦查案件全程跟踪监督,防止和纠正执法办案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制定了《关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刑事公诉案件质量的规定》,对容易出现错、冤案的环节进行了严格规定和责任追究,严防冤假错案发生。定期对各部门、各基层院的规范化文本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强化制度落实。经过三年来的规范化建设,目前已经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业务规范体系、评价体系和监督体系,减少了办案的随意性,促进了执法的公平公正。

三、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通过抓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检察队伍精神面貌发生深刻变化

坚持“治检先治长”,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要求,切实抓好两级院班子建设一抓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学习政治理论,重点学习了《党章》、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十次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通过学习,增强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二抓领导作风转变。要求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和办案一线,帮助基层和办案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及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三抓班子廉政建设。坚持以《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高检院颁布的《廉洁从检十项纪律》等严格要求两级院领导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进一步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两级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坚持“治检人为本”,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要求,切实抓好队伍建设。一抓政治思想素质教育。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使干警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责任感。二抓干警业务素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如公诉“示范庭”观摩活动,提高出庭公诉水平;选派干警参加西南政法大学等院校的反贪侦查技能、司法会计等培训活动,提高侦查办案水平。

通过狠抓队伍建设,全市检察队伍精神面貌发生深刻变化。三年来,没有发现违纪违法现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有6个基层院、5个部门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28人受到省、市表彰。2005年,武江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于桦同志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同时被评为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006年市院反贪局副局长赵峰同志被评为第五届“韶关市十大杰出青年”;市院反贪局、民行科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一、二等功。

    四、稳步推进信息化和检务保障建设,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

以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经过多年的努力,市检察院完成了新的办案、技术大楼建设,办公办案环境有了很大改善。机要通道全面开通,完成了全市检察系统三级专线网的建设;安装和配置了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网上办公;警务区基本实现同步录音录像。还陆续增添了一批交通和办公设备,增加执法办案工作的科技含量。

以《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为标准,推进基层院发展。切实加强对基层院检察工作的领导,提高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驾驭检察工作全局、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提高基层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帮助解决基层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改善基层执法条件。目前,我市基层院“两房”(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建设在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下,已全部动工,有3个县区院已完成了“两房”建设任务。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统一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法律统一起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向党委报告重大事项和检察工作的部署,认真完成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一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人大、政协汇报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二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我院视察。2006年初,邀请了省人大代表到驻监检察院、监管场所调研,人大代表对我市检察机关人员编制、经费紧张等问题给予极大关注,主动地向省人大提出了《关于急需解决韶关检察机关人员编制、经费紧缺问题的建议》,得到了省里的重视,促进了检察事业发展。三是多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聘请了一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民主党派人士为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的各种调研、案件评议和案件论证等活动,加强监督力度。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2006101日起,我院实行了网上检务公开,受理网上举报、投诉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改革。自200410月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以来,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70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评议监督。通过强化外部监督,推动了检察机关办案程序规范化的建设,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维护了法律的公正。

各位代表,总结过去的三年实践经验,我们体会到:只有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检察干警,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才能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只有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才能有效保证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只有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才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坚持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强化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和诉讼监督三大职能,才能全面实现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只有坚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建设,不断解决队伍与业务相关联的突出问题,才能着力夯实检察工作的发展基础;只有坚持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发扬求真务实作风,才能真正落实检察工作的措施任务。
       
三年来,我们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这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加强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市人民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向全市各级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全市的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要求,高层次专业人才缺乏,检察官断档问题凸显。二是各地工作及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不平衡。检察人员编制不足,任务较重与人手紧缺的矛盾仍然存在。三是检务保障方面还存在很大困难,基层院的“两房”建设任务还很艰巨。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检察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总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十次、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建设粤北经济强市、交通枢纽、区域中心、山水名城、和谐韶关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坚持把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途径,坚持把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工作的始终。

二、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牢固树立正确稳定观,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坚决贯彻六中全会决定关于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治腐败的要求,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加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强化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全面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坚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依法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三、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水平

把贯彻宽严相济的政策作为当前检察机关的一个重大课题,认真研究具体措施,把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刑事政策有机统一起来,把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水平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

四、深入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从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出发,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完善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五、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载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建设。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队伍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紧迫性,正视并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持之以恒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思路,务实进取,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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