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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通过《韶关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目标考核责任制》,对基层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考核,推动全市预防工作的全面发展;在市委的领导下,负责社会化大预防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体系;负责韶关市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在有关行业、系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并在行业(系统)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开展专项预防工作;结合查办的个案,研究、分析职务犯罪的特点、手法和原因,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对策,开展个案预防工作;协同有关单位、部门开展重大工程同步预防工作;根据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搜集和管理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预警预测机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调研、宣传、教育和咨询工作;负责向省院、本院请示、报告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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