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检察情况反映
狠抓工作落实,抓出实效
——韶关市委副书记华培强两度对我市检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围绕高检院、省院和市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近日,市委副书记华培强两度对我市检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6月13日,华培强副书记在《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韶检〔2008〕54号)上批示:“市检察院今年重点工作安排,指导思想明确,大局意识强,有利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希望狠抓工作落实,抓出实效。”华培强副书记在我院《关于在我市全面推广“检察开放日”活动的报告》(韶检〔2008〕55号)上批示:“推广‘检察开放日’活动,是实施检务公开的一种有效形式,有利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检察机关能力与水平,同意在全市推广。”
市委领导两度对我市检察工作作重要批示,是对我市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此,我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并积极行动起来,作出工作安排与部署,狠抓工作的落实,6月16日,杨剑检察长作出批示:“请‘开放日’办公室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总结和探索,使其特色更突出,监督更到位,效果更明显,广大人民群众更满意。”我市检察机关将以此为动力和契机,切实按照市委领导的批示精神,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加大“阳光检务”等各项工作的力度,努力打造韶关检察工作新亮点、新品牌,为争当全省山区检察工作排头兵作出新的贡献。
(市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