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检察简报第10期:
△检察长为村“两委”干部普法讲课(简报二则)
1、浈江区院检察长为村干部普法
2、大力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始兴县院检察长为该县新一届村(居)“两委”干部授课
浈江区院检察长为村干部普法
5月29日上午,浈江区院饶纲奎检察长为浈江区新一届农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培训班的120名学员上了一堂法制课,受到广大学员的赞誉,取得良好效果。
在讲课过程中,饶纲奎检察长从法理的角度,运用生动的案例,深刻剖析了村委干部贪污、挪用、侵占公款,特别是征地补偿款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对预防村委干部职务犯罪提出了三点对策:一是要筑牢思想上的防线。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公仆意识,廉洁为民,廉洁自爱,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实事,谋发展。二是要筑牢制度上的防线。建立健全村委的财务制度,村支书和村委主任都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办事。三是要筑牢监督上的防线。要管好用好村集体的资金,增强村财务工作的透明度,每月或每季将村财务收支明细账向村民公布,主动接受村民的监督,合理用好每一笔开支。同时,要主动接受政府监督、社会各界监督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参加听课的学员们表示,听课之后,深受触动,加强了法制观念,筑牢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增强了做好农村工作的信心,从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市院办公室据浈江区院办公室供稿整理)
大力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
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始兴县院检察长为该县新一届村(居)“两委”干部授课
6月5日上午,始兴县院肖惠明检察长以当前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犯罪现状和预防对策为题,结合检察机关查办的多起村干部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在县委党校为该县新当选的160多名村(居)支部书记、主任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这是始兴县院深入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始兴县院积极探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途径,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农村基层组织延伸,从源头上遏制发生在农村的涉农职务犯罪,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3年以来,始兴县院共受理农村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1件13人,其中立案侦查8件8人。如2005年查办太平镇城郊村委会原书记、主任、出纳等三人共同贪污土地出让金近20万元案,三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至11年。今年又立案查处了原马市镇陂田村委会主任、柴塘村委会副主任等四人共同贪污农村合作医疗资金5万元案,四名被告均被判处有期徒刑。该院在查处案件的同时,共为集体和农民挽回经济损失5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外,始兴县院注重以办案带动预防,以预防促进办案,净化农村政务环境,增强农村干部法律意识,在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还重点对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规律进行了调研,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农村基层组织在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协助村(居)委会完善村(居)财务管理和政务公开等制度,努力净化农村政务环境。如该院通过依法查处马市镇原陂田村委会原主任、柴塘村委会副主任等四人共同贪污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一案发出检察建议,建议马市镇党委、政府从这起案件中吸取教训,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马市镇党委表示,对于检察机关的建议,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管理,加强对村干部的法制教育。
在今年“两委”换届期间,为加强对换届后“两委”干部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培训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始兴县院结合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的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情况,专题向县委提出“加强对换届后‘两委’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的建议,引起县委领导的重视,并从三个方面加强对农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和考核。由县检察院、国土局、计生局等八个部门派员对换届后“两委”干部共500多人分三期进行集中培训授课。肖惠明检察长亲自为始兴县新一届村(居)“两委”干部第一期培训班学员进行授课,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涉农犯罪,取得良好的效果,参加讲座的“两委”干部反映说:“肖检的讲座有理论、有实例,通俗易懂,使我们这些村官受到了深刻的教育,进一步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
(市院办公室据始兴县院供稿整理)

图一:始兴县院肖惠明检察长为该县新一届村(居)“两委”干部授课。

图二:培训班学员们在认真听课。
(摄影:始兴县院刘汉雄)